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0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欧普康视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
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405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594,82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5.2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03,171,409.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102,473.6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4,068,935.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2]33490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暂时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1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依据项目建设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
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不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损害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购买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
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
资金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需要逐步实施,在保证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
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决策程序及实施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
实施。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
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及相关
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审计
与监督。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2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高安全性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
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额度进
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代表人: 高书法、葛剑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