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
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政策性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