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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发布了《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8),共披露 5 起案件,其中第 4 起案件为诚迈科技诉宇龙
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一),涉及金额 2,761,503.8
元人民币。诚迈科技已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2018)粤 0305 民初 5497 号)。截至目前,本案件取得新进展,
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原告(诚迈科技)与被告(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需向原告支付服务费 201 万元。被告分两期支
付: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90 万元;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111 万元。
如被告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原告须向被告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原告收到被告支付第二期款项后三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
解除本案查封的财产。
    (四)原告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诉讼费与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法院已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 28,892.03 元,减半收取为 14,446.0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多预缴的 14,446.01 元,法院予以清退。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调解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视执行情况而定。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调解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