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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4-1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迈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珩                     联系电话:021-60883460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治平                   联系电话:021-608834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是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月由银行寄送募集资金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的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公司业绩存在大幅波动
                                                 的情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
                                                 持续关注经营业绩的实现情
                                                 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2)宁波瑞峰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4 月 11 日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 667,920 股,未在减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股份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并予以公告,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已提请公
                                                 司敦促相关股东履行相关承
                                                 诺,持续关注并积极组织开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
                                                 规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
                                                 加规范。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4 月 3 日
                                                 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及信息披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露关注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保荐机构已
                                                                      提请公司持
                                                                      续关注经营
                                                      公司业绩存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业绩的实现
                                                      在大幅波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情况并按照
                                                      的情况
                                                                      规定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宁波瑞峰于     因宁波瑞峰
                                                       2018 年 3 月   工作人员对
                                                       23 日至 4 月   减持政策理
                                                       11 日合计减    解有偏差导
                                                       持公司股份     致,已要求其
                                                       667,920 股,   加强风控管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未在减持股     理及对证券
                                                       份时提前三     法规的学习。
                                                       个交易日通     同时,公司已
                                                       知公司并予     于 2018 年 4
                                                       以公告,存在   月 26 日披露
                                                       违反承诺的     了宁波瑞峰
                                                       情形。         的致歉公告。
4.控股股东、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5.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赔偿损失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是               不适用
遗漏的承诺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保荐代表
                                                        人魏真锋因个人工作变动,
                                                        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工作。赵向前因职务要求,
                                                        无法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公司保荐代表人变更
                                                        为王珩、胡治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不适用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珩                                胡治平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