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8-03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诚迈科技
(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
称:诚迈 JLC1,期权代码:03637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诚迈
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
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授予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
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实际授予数量:312.25 万份
4、实际授予人数:258 人
5、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1.85 元/股
6、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 年 8 月 2 日
7、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当前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份)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 3,122,500 100% 3.903%
共 258 人
合计 3,122,500 100.00% 3.90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9、 本次股票期权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2) 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10、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率不低于 75%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经审
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分数 S)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N)
S≥90(优秀) 100%
80≤S<90(良好) 100%
70≤S<80(合格) 80%
S<70(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期权行权价格与 2019 年 7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内容一致,公司将在 2018 年年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诚迈 JLC1
2、期权代码:036370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
4、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312.25 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