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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监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 《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的议案》
   (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
予数量的议案》
   6、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以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
   (2) 《关于与宁波瑞峰签订〈股票减持事宜的协议〉的议案》
   8、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9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
性。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
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
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
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
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