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经证
监许可[2016]3170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00 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公司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机构。公司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与其签署了《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本次发行的股
票上市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
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
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终止了与万联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
起,海通证券将承接万联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王成垒先生和刘
丽君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万联证券在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的
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王成垒和刘丽君的简历如下:
1、王成垒,男,海通证券并购融资部总监、保荐代表人。2007 年开始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科森科技可转债、诚迈科技 IPO、湘
油泵 IPO、天药股份非公开发行、大洋电机公开增发、长城汽车 IPO、万达信息
IPO 等。
2、刘丽君,女,海通证券并购融资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中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企业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
2006 年起任职于民族证券,2016 年加入海通证券,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聚龙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尤夫股份非公开发行、龙建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