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8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广州诚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诚迈”)拟与关联方统信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签署《统信软件行业代理协议》,代理统
信软件操作系统销售业务,最终用户范围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南
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集团所属公司),相关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
2、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王
继平先生及其配偶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302MA01NP925M
注册资本:45,9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闻欢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4 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12 号楼 18 层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设备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互联网数据服务(不含数据中心);信息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不含数据中心);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网络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刘闻欢、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深度汭溥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一路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绿盟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6 月
项目
(已审计) (未审计)
总资产 211,407,685.02 450,495,299.30
净资产 203,635,606.39 342,563,733.35
营业收入 — 38,528,459.69
净利润 -364,393.61 -94,180,429.26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统信软件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王继平先生、董事刘冰冰先生任统信
软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统信软件
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
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并参照同类销售、采购业务的价格体系执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广州诚迈拟与关联方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统信软件行业代理协议》,
代理统信软件操作系统销售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1100 万,最终用户范围为: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集团所
属公司),具体以订货单为准。
根据双方的业务发展以及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
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提升统信软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积极与统信软件的潜
在用户推广适合的统信软件产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统信软件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629 万元,主要系统信软件向公司提供
技术开发服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继平先生及其
配偶刘荷艺女士、刘冰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是在
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交易双方
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并参照同类
销售、采购业务的价格体系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董事王继平先生及其配偶刘荷艺女
士、刘冰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完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诚迈科技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
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并参照公司同类销售、采购业务的价格体系执
行,不存在通过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