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议案》
(7)《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价格及数
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
性。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
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
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
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
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