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4-27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博”)提名章丽琼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对南京德博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丽琼女士的个人
履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章丽琼女士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章丽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胡昊 桂爱平 王宏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