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5-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诚迈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成垒 联系电话:021-23154343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丽君 联系电话:021-2315434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在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前审阅公司文
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时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已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其余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保荐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机构已提请公司持续关注经营业绩的
实现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
1
项 目 工作内容
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诚迈科技 2020 年一季报
披露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
中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及时与诚迈科技沟通整改
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情况,加强对诚迈科技信
导致其于 2020 年 6 月 15
息披露的督导工作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的承诺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赔偿损失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与海通证券签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署了保荐协议,其负责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由王珩、胡治平变更为王成垒、刘
丽君。
诚迈科技2020年一季报披露的净利润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披露修正公告,导致其于2020年6月15日被深
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诚迈科技已披露《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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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一季
报与业绩预告数据差异的说明暨董事会致歉
公告》,说明了差异原因,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业绩预告出现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
意。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
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同时,公司将进
一步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参股子公司
加强沟通,促使其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不断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成垒 刘丽君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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