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的公告2021-11-24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
控股股东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
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德博”)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变动
比例合计超过 1%的告知函》。
南京德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减持
211,900 股,同时,受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行权的影响,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南京德博持股比例降至 29.65%,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
比例累计超过 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花山路 8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诚迈科技 股票代码 30059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1.19 减持 0.26
A股 0 被动稀释 0.75
合 计 21.19 减持及被动稀释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员工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452.961 30.66 4,741.84 29.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2.96 30.66 4,741.84 29.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南京德博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2020-008),股东南京德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
划 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
注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发布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
1
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发布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以公司的总股本 105,566,7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49954 元人民币现金,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99646 股。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总股本为 158,346,402 股。
上述两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南京德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 股东的减持告知函
注 :表中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德博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