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4、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2)《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
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
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
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
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
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