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了解和核查后认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
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未达到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数量
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云霞 章丽琼 胡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