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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更正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诚
迈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合理性的补充说
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经公司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在上述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第 16 页、《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第
16 页、《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第 2 页、《上海荣
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第 11 页、《诚迈科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的第 11 页、《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的第 1 页中,
有关本次激励计划 2022-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如下表格里,第三个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内容“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60%;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应
更正为“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前表格内容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投资收益和股份支付费用的
   影响。(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二、更正后表格内容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投资收益和股份支付费用的
   影响。(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相关文件公司已重新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