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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更正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正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更正公告》以
及《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更
正后)》,同时更正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四)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同日披露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50 万股。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477 人调整为 476 人,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0.00 万股调整为 699.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方案要素均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属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由
477 人调整为 476 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0.00 万股调整为 699.50 万股。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
后)》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
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
的调整及授予日、授予对象的确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5、《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6、《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