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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迈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
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认真细致的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
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
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
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
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和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
忠实的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