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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向明)2018-04-25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
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本人2017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9次,实际出席董事
会会议9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
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
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
策程序,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及回避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一)2017 年 3 月 3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 年 3 月 10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为抵
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4 月 23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续
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四)2017 年 5 月 12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7 年 6 月 16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7 年 7 月 16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
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七)2017 年 12 月 28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议上述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
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
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提出合理建议,
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或通
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
关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落
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参加与年审审
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了解公司审计情况;时常查阅媒体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与负责审计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沟通,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
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的动态,认真听取公司的经营汇报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地询问及查
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作出的各项承诺,要求公司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
资者权益等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公
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提升自身对公司运营的监督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
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述职人:李向明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