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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康
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其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杜伟民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苗向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郑海发先生、李彤先生、甘建
辉先生、刘群先生、朱征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向明________________


罗党论________________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