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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1-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康泰生物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2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13,81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6.05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1,111.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7002850011 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
行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49,000.00                11,111.95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药品生产注册及 GMP 认证申请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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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实施进展情况,对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生产基地一期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的生产厂房及配套
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已经过验收,该项目处于药品生产注册及 GMP 认证申请准备
阶段。
    为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产品的稳定供应,防止国内乙肝疫苗市场供应紧
缺,公司增加了乙肝疫苗的生产任务,延长南山区生产基地生产时间,南山区生
产基地未按照原计划搬迁,部分设备搬迁延迟。同时,产品生产工艺验证、质量
研究、现场检查及 GMP 认证期限较长,导致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
期的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展,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泰生物光明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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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等,也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泰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不属于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
整。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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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双喜                          侯世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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