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向明)2019-04-26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客观、
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2次,实际出席
董事会会议12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在作出决策前主动了解并
获取所需要的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建
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
策程序,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及回避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发表的独立意见
如下:
    (一)2018 年 2 月 26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13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4 月 24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7 月 16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8 月 5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8 月 21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七)2018 年 8 月 28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
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八)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本人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开立信用证购买进口设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议上述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第六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事项提出
合理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
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或
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
点关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落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决议执行情况等;参加与年审审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了解公司审计情况;时
常查阅媒体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与负责审计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
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
展的动态,认真听取公司的经营汇报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地询问及
查证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
知情权。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
遵守和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作出的各项承诺,要求公司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等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提升自身对公司运营的监督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
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述职人:李向明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