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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91名激励对象
授予293.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权价格为112.40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
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
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行权安排
    在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10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6-2018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11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标准系数                       1.0                       0.9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
 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未能行权的当期拟行权份额,由公司统一
 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
表核实意见。
    3、2019 年 4 月 4 日,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行权价格为 45.0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6、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541 名激励对象 3,194.1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 JLC1;期权代码:036359。
    7、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合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68.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536 名。

    9、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293.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
权价格为112.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实施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
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

     五、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40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
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

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12.40元;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08.95元。

     3、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1人,授予数量293.40万份,具体情况
如下:
                             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激励对象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93.40                 100.00%               0.45%
(业务)人员(91 人)
        合计                         293.40                 100.00%               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六、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
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
月30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3,940.00万元,则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成

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权的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93.40            3,940.00       692.59     2,370.18       877.23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
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

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293.4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
30日。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预留股票期权的授

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并同意向
91名激励对象授予293.40万份股票期权。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对象及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尚需根

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止

报告出具日,康泰生物和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