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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生物: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
人为监事会主席吕志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
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
案,具体如下:




                                        1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含 200,000.00 万元),具体
募集资金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
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
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
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
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
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
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4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
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
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详见下述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
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5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
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6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7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并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
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
承销团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可转债持有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受托管理协议(如
有)的主要内容;
   (6)拟修改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9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康泰生
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 20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和“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
间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康泰生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238,051.14         135,690.00
2    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                      79,216.50         64,310.00
                     合计                           317,267.64        200,000.00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
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
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10
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11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提出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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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康泰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结合经营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对公司的生产运营环节起到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可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康泰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认定并发表了鉴证意见。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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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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