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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1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已组织有关
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加期审阅和审计,并根据更新后
的审计报告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经认真
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后,独立董事认为:前述
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的更新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更新
后的审计报告仍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本次交易方案及更新后的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卫红、黄浩、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