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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8-1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
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及规模进行调整,即因募集资金未募
足而停止实施新疆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项目,研发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
经调整后的余额投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0 号)核准,由主承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7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6,935,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6,000,000.00 元 后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90,935,000.00 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存入公司开
立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 88102000118710000477)的
人民币账户。扣除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
费 等 其 他发 行 费 用人 民 币 7,650,000.00 元 , 实际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人 民 币
83,285,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51 号验资报告。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项目备案编号
                                                  金投入      周期
 1     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1,190.87   8,328.50     24 月    1509160601034
 2     新疆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项目     2,582.45     0.00       12 月    1509160601036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0.00        -             -
       合计                          33,773.32   8,328.50      -             -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2017 年 1 月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90,935,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7,650,000.00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3,285,000.00

加:利息收入                                                              139,619.9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3,616,650.9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36,462,726.85

减:手续费支出                                                              1,870.51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加: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余额                                                        3,343,371.69

     截至公告日,仅用于存放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昆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88102000118710000477)
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343,371.69 元(含利息收入)。截至公告日,需调整
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343,371.69 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
3,000 万元)。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是对“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内部投资结构及
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公司将停止实施“新疆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项目”,同时将
按照经调整后投入“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使用余额调整“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1、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

             募投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前)               募投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后)
项目
                     调整前预计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调整后预计
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
                       (万元)   入(万元)                      (万元)   入(万元)
         建设工程      7,125.90                  建设工程        10,279.72
研发
                                                 设备投资(楼
服务
         设备投资     11,559.52                  宇智能化工         500.00     7,282.16
中心                                8,328.50
                                                 程)
建设
         预备费          934.27                  预备费               0.00
项目
         流动资金      1,571.18
小计                  21,190.87    8,328.50                     10,779.72     7,282.16
新疆
智慧
社区
                       2,582.45           0.00                        0.00         0.00
建设
及运
营
补充
营运                  10,000.00           0.00                    1,046.34     1,046.34
资金
合计          -       33,773.32    8,328.50           -         11,826.06     8,328.50

    2、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1)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状况,综合考虑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整体规划
需要,公司拟调整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调整前预计投入
21,190.87 万元,调整后预计投入 10,779.72 万元。其中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3,497.56 万元,实际完成募集资金投资 7,282.1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实际
支付投资 5,007.94 万元,尚有 2,274.22 万元因工程未决算尚未支付,待工程决
算后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扣除需支付的工程款 2,274.22 万元后,剩余募
集资金 1,060.11 万元(含利息收入)。

       (2)经审慎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
司盈利水平,公司拟调整“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60.11 万
元(含利息收入)的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同时,因公司实际募资
资金未募足,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资金状况及项目前景,“新疆智慧社区建设及
运营项目”不再实施。

   四、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状况,综合考虑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需
要,本次对公司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停止实施未
获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是基于当
前公司所处市场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的议案,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是根据对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决策,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
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并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昂技术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结构及规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立昂技术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规模的事项
无异议。

   公司将会严格管控募集资金的使用,将募集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率。公司将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
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