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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浩)2019-04-2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13             13         0                  否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股东大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列席股东
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6                     5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凡须经董事
会决策的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
发展需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进行审核。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日
常工作,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对报告期内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
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查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为公
司在新的发展战略中提供专业意见。同时,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各种形
式了解公司的动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对外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针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针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的
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分别与
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及钱炽峰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
议>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投
标保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针对《关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加期审
计事项的议案》、《关于更新本次交易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针对《关于调增 2018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8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
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
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
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
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七、其他事项
    2019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应负有的重任,积极发挥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全方
位关注公司各项事务的发展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浩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