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4-2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2018 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2918 号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立昂技术)管理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立昂技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作为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立昂技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立昂技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编制《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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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8 年度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专项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相关要求,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立昂技术)编制了本说明。
一、 立昂技术收购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原股东持有的大一互联 100%的股权,大一互联 100%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4,493.82 万元,评估值为
42,069.89 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出具了(中联评
报字【2018】第 1313 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2018 年 6 月 26 日,大一互联股东
钱炽峰缴足 2,400 万元未缴出资额;2018 年 7 月 6 日,大一互联股东武穴唯心信息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足 600 万元未缴出资额。双方基于评估值以及其后缴
足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事项,大一互联 100%股权交易作价 45,000.00 万元。收购
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大一互联 100%权益。
二、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与执行情况
(一) 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与钱炽峰、武穴唯心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欣聚沙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主体)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签署《业绩补偿协议》,
并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股权激励费用对业绩承诺的影响达成一致意见:股权激励费用作为偶然性因素,
在计算实际实现的业绩时予以剔除,即不影响业绩承诺。广纸云数据中心项目所需
资金将由立昂技术以募集资金方式投入,所取得的收益不计算在承诺业绩当中。补
偿义务主体对大一互联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再扣除广纸云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承诺为:2018 年度、2019 年
度和 2020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00.00 万元、4,320.00 万元及 5,18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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