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1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
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