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12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9-119)、《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1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5,837,1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8.4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8,288,5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4.815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7,548,5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64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816,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8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816,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4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议案 1.01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2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5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09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11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4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48,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68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1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31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段瑞祺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 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