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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10-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立昂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关于撤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决定撤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是根据公司战略布局的需求,同时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公司撤销前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撤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