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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

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客户所欠应收账款进行债权转让处理,有

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收、保障公司债权利益,减少公司坏账规模、有利于防
范经营风险,此次债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客户进行债权转让。

    二、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增强与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更好发挥公司的集中采购优势,提高

工作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