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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2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拟签署购买房产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