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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拟签署购买房产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00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签署购买房产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关联方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谷翠苑”)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路
266 号 1 号楼二单元一至八层的 02、03 室,面积共 1,054.32 平方米的房产,用于公
司专家公寓。按照工程竣工决算的实际情况,就购买立昂技术专家公寓房的有关事
项,在购买立昂技术专家公寓房买卖合同的基础上拟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绿谷翠苑系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之妹王燕女士控制的公司,绿谷翠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65010008536163X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燕
    注册资本:2,000 万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综合办公楼 1 栋 6 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及物
业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65 万元,净资
产 1,930.50 万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99 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绿谷翠苑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长王刚先生之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
绿谷翠苑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路 266 号,此房产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立昂技术专家公寓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最终房价以工程决算、财务决算为
依据,多退少补。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负责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公司拟与绿谷翠苑签订的《购买立昂技术专家公寓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主要
条款如下:

    1、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乌鲁木齐绿谷翠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建筑安 装工程费 每平方增 加 3,500 元,1,054.32 m *3,500 元/m =
3,690,120 元。

    3、增加 9%精装修税金:1,581,480.00*9%=142,333.2 元。
    4、合计 增加 费用: 人民币 叁佰捌 拾叁 万贰仟 肆佰伍 拾叁 元贰角整
(¥3,832,453.2 元)。
    5、立昂技术专家公寓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最终房价以工程决算、财务决算
为依据,多退少补。

    6、其它条款仍执行原合同。
    7、协议生效:本合同需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购买房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解决公司引进疆
外技术人才在新疆办公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此次购买房产的资
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绿谷翠苑未发生除本次交易以外的其他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项交易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解决公司引进疆外技术

人才在新疆办公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独立第三方
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
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购买房产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