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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栾凌)2020-04-2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栾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计召开 20 次董事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8                      18         0                  否

    2019 年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股东大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列席股东
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6                                       1

    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针对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事项及《关于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针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立昂极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针对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针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针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事项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事项和《关于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针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针对《关于撤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针对《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1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转让的
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 2019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2019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为公司搜寻优秀
人才,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与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
行审议并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维护了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另外,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等进行认真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
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积极履行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走访了公司西北基地、华东基地和华南基地,通过多种方式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内控制度建
设、并购重组后内控整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和治理机构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
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
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3、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期内,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关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切实关注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
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
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9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其他事项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应负有的重任,积极发挥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全方位关注公司各项事务的发展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
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栾凌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