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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宋历丽女士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其聘

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宋历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

   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沃驰2019年《重大资产
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

议》,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对本次补偿股份进行回
购注销。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与金泼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业绩
补偿补偿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

份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