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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09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
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支付体系,公司拟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汇票承兑授信业务,票面金额人民币
壹仟万元整以内,以增加银承结算,减少公司资金压力。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开具电子
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和时间,并代表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申请承兑汇票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
64,448.90 万元(不含本次授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务结算和降低财
务成本,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本次开展银行承兑汇票授信
业务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授
信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
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