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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11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08)、《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9)。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35,920,09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2.24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3,869,42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64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050,6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60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41,9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9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41,9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8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同意 135,893,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26,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5,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11%;反对 26,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00,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3%;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71%;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一互联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900,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3%;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71%;反对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杨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
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