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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0-12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马鹰先生以及李刚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业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公司股份 673,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598%)的股东马鹰先生计划
在此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7,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73%)。

    2.持公司股份 1,309,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07%)的股东李刚业先生
计划在此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4,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马鹰先生
以及副总裁李刚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条件股   股票激励限售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马鹰       副总裁        673,536          0.1598        157,133              0


  李刚业      副总裁      1,309,906          0.3107        214,970        405,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马鹰                           157,133                   0.0373

       李刚业                          214,970                   0.0510

        合计                           372,103                   0.0883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计划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总裁马鹰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李刚业先生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马鹰先生、李刚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