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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3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
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在 2021 年度根据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
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
申请融资。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
义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票据、保函、国内
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
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
协议为准。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炽峰先生为公司董
事,王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和王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董事长王刚先生及董事钱炽峰先生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853.73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38%,通过天津宏瑞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44.97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98.7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1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
司关联自然人。王刚先生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王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义先生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05,0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王义先生属于公
司关联自然人。王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钱炽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广州市。钱炽峰先生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 14,188,0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7%,钱炽峰先生属于公
司关联自然人。钱炽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
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事宜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王义先生、钱炽峰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或者合同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为此次担保支付担保费
用,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授信额度
为 22,619.1 万元(不含本次授信额度)。上述关联方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
偿连带责任担保。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
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作为保证人,为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
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
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
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
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在 2021 年度根据发展
需求及资金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
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