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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二○二○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42号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立昂技术)管理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立昂技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作为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立昂技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立昂技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09号)编制《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重大资产重组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专项审核报告第1页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
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立昂技术管理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审核报告第2页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专项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相关要求,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或立昂技术)编制了本说明。


一、    立昂技术收购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
        金泼等 21 名交易对手购买其持有的沃驰科技(现更名为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沃驰科技)100.00%的股权,交易对价119,8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
        金支付4,986.03 万元,以公司股份34,792,100 股支付114,813.97 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公司)已于2018年7月30 日出具了
        (中联评报字【2018】第1314 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沃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
        内沃驰科技在 3,000 万元额度内进行利润分配。基于上述评估值及利润分配事项,
        沃驰科技100%股权交易作价119,800.00 万元。
        2018 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83号《关
        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的核
        准文件。
        2019年1月8日,沃驰科技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完成后,本公
        司持有沃驰科技 100%股权。


二、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与执行情况
(一)     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
        2018年 6月26日,公司与金泼、杭州萱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卧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张青、王建国(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主体)签署
        《业绩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对沃驰科技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再扣除投资收益的影响金额)承诺为:2018年
        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0.00万 元 、 12,500.00 万 元 、
        15,000.00万元。




                                       说明第1页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

(二)   收购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项目                                  金额(元)

       承诺的收购标的应实现的净利润                                      150,000,000.00

       业绩实现情况:

       收购标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094,471.98

       减:非经常性损益                                                    3,799,059.23

       减:投资收益                                                         465,418.04

       收购标的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43,358,949.25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比较: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193,358,949.25

       实现程度                                                               -128.91%



三、   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于2021年4 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说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