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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勇)2021-05-1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11                     11          0                  否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股东大会,自本人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列席股东
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8                                       8

    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拟签署购买房产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
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针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
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针对《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针对《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沃驰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一互联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针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针对《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在 2020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织考
核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
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另外,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出席战略投资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资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的报告,审议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等,对涉及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及时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
实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定期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投资、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并表达
自己的看法、建议,同时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
信息。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八、其他事项
    2021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 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信
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违规情形。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继续借助资
本市场的力量,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内部基础管理工作,把公司打造成为“管理科学、决策
透明、内控严谨”的值得投资者信赖的上市公司。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关勇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