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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中
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
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5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56,507股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
生及其配偶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
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
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
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