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
费用,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以公司拥有的“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做抵押,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大一互联提供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喀什同盾提供应收
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和公司
副总裁王义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关联董事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子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炽峰先生为公司董
事,王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853.73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08%,通过天津宏瑞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 1,006.8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7%,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60.5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85%,是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钱炽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任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广州市。钱炽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7.7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6%,钱炽峰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王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义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王义先生属于公司关联
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
副总裁王义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
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义先生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
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
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做抵押,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
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2、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 1,000 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大一互联提供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
最终以公司及大一互联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
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及极视信息与
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4、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
过 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喀什同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
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及喀什同盾与银行签订的最终
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
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
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
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
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累计为
25,999.99 万元。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
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
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大一互联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极视
信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喀什同盾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
保,同时公司提供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
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以上银行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
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
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
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
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
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
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
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拟向昆
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
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以上银行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