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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与简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3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简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
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能评审批、建设规
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
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
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
定的资金风险。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
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
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
达预期的风险。

    6、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立昂云数据(成
都)一号基地(一期及二期)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实施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前
期公司已与金堂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0)。项目用地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
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由于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的投资项
目用地尚未完成招拍挂程序,若不能在预计时间内取得项目用地,将对募投项目实
施带来一定影响。本次拟在简阳市投资的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为
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募投项目的备选方案之一。由于募投项目备选方案涉及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若变更募投项目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监管机构审核等相关程序,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7、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
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全面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拟在简阳市投资“立昂云数据(成
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与简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
协议》,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在简阳市内通过参与竞拍挂牌出让方式获得相关土地
使用权,建设以数据中心为主的智慧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 50 亿元,计划建设周
期 48 个月。其中,一期 18 个月,二期 15 个月,三期 15 个月;一期投资约 18 亿元,
二期投资约 16 亿元,三期投资约 16 亿元。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简阳市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人民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苏呈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85008545873A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简阳市人民政府不
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简阳市人民政府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简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

       2、项目总投资:5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 20 亿元。

       3、项目用地:项目拟选址简阳市空天产业功能区东部社区,总占地约 105 亩
(净用地 73.77 亩),以净用地出让一次性拿地,总建筑面积预计约 80000 平方米
(以报规图纸面积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实际用地面积、用地性质、
容积率及具体位置等以依法依规招拍挂出让后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为准)

       4、项目建设周期及内容: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48 个月,一次性整体设计,分
三期建设。其中,一期 18 个月,二期 15 个月,三期 15 个月;一期投资约 18 亿元,
二期投资约 16 亿元,三期投资约 16 亿元。建设立昂技术西南区域总部;建设大数
据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智慧城市、通信设备、MCN 企业等,吸引大型、优质
企业落户,形成集办公、研发等一体化产业基地,打造成都大数据超算中心示范基
地,建设以数据中心为主的智慧产业园。

       5、项目开工时间:甲方为该项目所必需的各项行政审批等开辟绿色通道,确
保高效办理完毕开工前的各项手续。乙方确保获批能耗指标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工建
设。
    (三)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1、甲方

    (1)积极配合乙方将该项目申请为省、成都市重点项目。

    (2)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3)交付给乙方的项目用地在建设施工前应达到五通一平(水、电、气、视、
讯、场平)的条件。

    (4)协助乙方市电引入,并协调保障乙方电力廊道需求,但不承担相关电力
线路的建设。

    (5)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及产业政策支持、精准电价
支持和能耗指标。积极配合乙方申请省、市产业扶持政策、人才扶持政策,确保乙
方享受简阳市本级同期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6)在乙方工商注册、项目立项、能评、环评、用地、规划建设、纳税申报
等环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乙方

    (1)在简阳市注册成立由乙方独资或直接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
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其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简
阳市,并承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权利及义务,乙方就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
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
迁出简阳市,且自项目投入运营之日起,项目公司在简阳市的实际经营年限不少于
15 年;若项目公司涉及更名、变更注册资本金、公司合并或分立、股权转让及其他
重大事项的,应提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部门报备。

    (2)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将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报甲方
及有关部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
内容和经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规划建设方案要求,实质性开工建设,按期通过竣工
验收备案并投入运营。若因能耗指标评估获批或甲方原因导致土地交付或审批手续
延迟,则项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相应予以顺延。
    (3)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应当用于本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和
投入运营。

    (4)在项目公司依法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负责按规划设计条件同步建设
完成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充分合理开发利用片区地上
(下)空间,同步建设完成地上(下)公共空间。

    (5)项目达产后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 65%,电能利用效率 PUE 须低于
1.25。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甲方继续
履行。但因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或无法履约的,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履行义务,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则甲方相应有解除本协议、停止后续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权、要求乙方或项目公司退回已享受的支持政策等权利,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或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甲方提出终止履行本
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由甲方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4、鉴于申报能耗指标时需要完成土地摘牌工作,若项目公司竞得土地后因如
未获得能耗指标批复,乙方可提出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甲方提出终止履行本合
同并请求退还土地。乙方不得自主转让土地。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且经乙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关
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简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建设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
号基地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 IDC 云数据中心业务已成
为公司大数据及云存储业务板块的一大亮点,若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将为公司进一
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加速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
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
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能评审批、建设规
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
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
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
定的资金风险。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
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
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
达预期的风险。

    5、本次拟在简阳市投资的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项目为非公开发
行方案中募投项目的备选方案之一。由于募投项目备选方案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若变更募投项目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以及监管机构审核等相关程序,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的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完成招拍挂程序,公司在积
极推进金堂项目落地的过程中,也在积极寻求其他备选方案。公司结合最新经营环
境及政策要求,在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简阳市投资数据中心项目,有利于保障
项目能够有效落地,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投资即为非公开发
行方案中的募投项目的备选方案之一。由于募投项目备选方案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若变更募投项目需重新履行项目备案、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以及监管机构审核等相关程序,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及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简阳市人民政府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
一号基地项目的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