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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 518 号立
昂技术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
王子璇、独立董事栾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朱沛如、职工监事宋
键、监事蓝莹、副总裁王义、副总裁李刚业、副总裁钱国来、副总裁李张青、总
工程师田军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
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论
证,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
整,除下列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01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87,740.71 万元(含),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立昂云数据(成都)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73,994.55              70,006.86

 2      立昂云数据(成都)一号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64,984.54              61,411.64
 3                   补充流动资金                     56,322.21              56,322.21
                      合计                           195,301.30             187,740.71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87,740.71 万元(含),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金金额
 1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     73,994.55      70,006.86

 2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Ⅱ期)    64,984.54      61,411.64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金金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56,322.21      56,322.21
                          合计                        195,301.30     187,740.71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三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
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三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
宜的授权期限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之
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7,740.71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为止)。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A1200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90,828,078.54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190,828,078.54 元,实收股本为 370,098,349.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
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