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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
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反
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我们对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
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且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所有担保均严格执行了相关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
度,是为满足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为保障子公司顺利获得银行授信,有利于子
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增加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