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10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实
际资金需求,极视信息拟向乌鲁木齐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本次贷款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
担保协议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具体情
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担 保额度占
被 担保方最 截 至目前担 本 次新增 是否
担 保方持 上 市公司最
担 保方 被 担保方 债 权人 近 一期资产 保 余额(万 担 保额度 关联
股 比例 近 一期净资
负 债率 元) ( 万元) 担保
产 比例
乌鲁木齐银
立昂技术 极视信息 100.00% 行开发区支 82.18% 5,267.66 1,000 1.07% 否
行
说明:1.上表中极视信息向乌鲁木齐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及公
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上表最近一期所指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28 日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416 号盈科
国际中心 19 层 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
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
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
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
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
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663,158.60 127,781,995.81
负债总额 145,998,472.78 97,956,990.51
净资产 31,664,685.82 29,825,005.30
项目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597,676.53 73,739,754.76
利润总额 2,005,815.23 -5,601,737.92
净利润 1,839,680.52 -5,870,474.59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乌鲁木齐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 1,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期限 1 年,本次授信拟由立昂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总裁、
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周路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 与银行签订
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2,100 万元,占公
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7%;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8,824.79 万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5%。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被担保人经营正常,拥有偿还债务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 公司各项业
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
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