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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11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在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11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 518 号立昂技术 9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129,227,968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00,556,913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671,0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01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762,36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62,3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13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164,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反对 6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07%;反
对 6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9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胡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
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