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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8-09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
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
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持有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自行进行
管理。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2)。截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收盘,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406,300 股,买入股票数
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成交金额为 39,981,951.50 元人
民币,成交均价为 98.405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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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
票。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员工
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将决定是否出售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
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
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
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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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
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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