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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董事任俊照先生、朱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俊
照先生、朱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 辞职后,任俊照先生、朱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任
俊照先生、朱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俊
照先生、朱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任俊照先生、朱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
及董事会对任俊照先生、朱亮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以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等方面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补选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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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选举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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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兰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
本科学历。2003 年至 2009 年任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等职位,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中日龙(襄樊)机电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系长、课长等职务,2011 年 5 月加盟拓斯达历任研发
部经理、总监、机械手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截至本董事会召开之
日,兰海涛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24%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公司股份 655.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持有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25%出资份额[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 73.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56%]。兰海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本科
学历。2004 年至 2008 年就读湖南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8 年至
2017 年任拓斯达销售工程师,销售科长,区域经理,华南大区总经
理等职务,2018 年至今任拓斯达机器人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董事
会召开之日,张朋先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5.21%出资份额[东莞达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55.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02%],持有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5%出资份额[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
份 73.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56%]。张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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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近三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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